西安除夕到正月十五可放炮 建议市民尽量减少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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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就要春节了,不少市民会想着在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增加气氛,而西安市烟花爆竹零售点审核工作也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展开。想进行烟花爆竹零售的单位或个人,需要持营业执照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申请备案。
西安市日用杂品公司总经理段鹏辉介绍,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向烟管办提出申请,确定销售点后,将核发经营许可证、临时零售定点证和烟花爆竹警示标志。据了解,今年春节西安市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时间自2014年1月20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起至2014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止;可燃放时间自2014年1月30日(农历除夕)起至2014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十五)止,其他时间在全市建成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沣东新城等)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
今年,西安市公安局、安监局、供销社将联手采取各种措施严打黑炮,也希望广大市民提供线索。举报电话: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87323861,市安监局86788383、12350,市公安局86751518、110。
烟花爆竹燃放时产生的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对短期空气质量影响显著,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建议市民春节期间尽量减少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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